老公,頭號親密愛人,放縱我、寵愛我、忍耐我。
放縱我做任何想做的事。無論要求合不合理,只要我想要、我想做,他都說好。還要忍耐我的壞脾氣,但他相信情緒過了,那個可愛又有點迷糊的好老婆就會再回來。在他眼中,沒有「不是」的我(相當於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)。有時想想似乎是在欺負他。
兒子,和老公爭著要和我結婚的人,即使對他兇、處罰他,沒過幾分鐘,還是過來黏著妳叫媽媽。
每早在幼稚園門前都要親了又抱、抱了又親地十八相送,還要約好下課時間。放學時,他會迫不及待飛奔而出、張開雙手把妳抱緊,一陣親吻及擁抱還不夠,得再加上一句:「我最愛的媽媽!」才算過癮。
調皮兒子即使對他疾顏厲色,仍是打死不退地愛著妳。
女兒,則是用最特別的方式愛我-反對我、刺激我、挑釁我。
女兒脾氣像我,激烈、理性(過份理性)、重視公平、主觀,當所有特性都發作時就成了冷酷,或者說得理不饒人。「寛容」是我和她的功課。
僅管我老挑她毛病,脾氣來時兩人針鋒相對,睡前她還是會抱著我、親一下,說句:「我愛妳,媽媽晚安!」因為只有和她一樣挑剔的我,才會仔細觀察到她的進步、知錯能改。否則好強、喜歡競爭的她,少了觀眾,誰來給她拍拍手?
感謝老天爺賜我這麼一個愛人,用如此特別的方式傳達愛意,透過女兒,我看到我的缺點、盲點及弱點。因為這樣一個反對黨的抗爭,我的生命更豐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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