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早餐:皮蛋雞蓉粥
昨天煮咖哩買了包雞里肌,一次吃不完,今天正好和皮蛋拿來煮粥。
從阿媽家拿回來的皮蛋已經在櫃上等了好久。不是忘了也不是故意冷落,實在是皮蛋味道太「獨特」,就算愛吃的飯桶男人們遇到也要表示「尊敬」。
沒辦法像皮蛋豆腐那樣直球對決,但放在粥裏,為雞肉丁扮演男二美味助功手,就很可以接受。
不然皮蛋還能怎麼吃呢?
為什麼會有皮蛋這種東西,琥珀色的蛋白凍很漂亮,但綠色的濃汁很嚇人。想起馬尼尼為《我不是生來當母親的》。
有些壞東西可以變成「特別的東西」,有些壞掉就真的壞掉了。
想吃皮蛋,就是想探索「特別」與「壞掉」的細微差別。
話說有天早餐店的熱豆漿喝起來怪怪的,以為是煮過頭了點的炭味,但再喝幾口,又不像,跟店員反應,證實是酸了。賣了一早上竟無人發現,大家的味覺都怎麼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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