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/12/11

高三生國寫6:馮諼市義 vs 游俠仗義


106年試辦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

106年試辦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 閱讀四則事例,分析馮諼、朱家、士紳、廠商他們行為背後的原因或目的,然後分別加以評論。

這題目有點難,不是難寫,是難讀,因為有「四則」事例,而且前兩則是文言文,光是閱讀四則事例就讓人有點吃不消。

審題

遇到這種情況:大塊文字先跳過,找出題目要什麼:四則事例背後的「原因」、「目的」,然後「評論」。

和兒子審題後,覺得找出原因、目的不難,而評論雖有點難,但也不至於難到什麼都寫不出來。經這番審題評估後,知道怎麼答心裡便輕鬆了點:

  1. 逐則事例,列出原因、想要達到的目的、相關所有人有什麼好處。
  2. 最後再加上自己的評論。

完成!

事例1:馮諼市義

事實:馮諼燒毀薛地百姓的債券。

原因:為孟嘗君收買薛地民心。

各方好處:薛地百姓免債,孟嘗君得到民心。

事例2:游俠仗義

事實:魯人朱家冒死藏匿季布,並說服劉邦赦免季布的罪。

原因:魯人朱家游俠仗義。

各方好處:季布做官,朱家仗義無所求,終生不與他相見。

事例3:輪鐵達尼號

事實:鐵達尼號沉船危急時刻,士紳協助婦孺優先搭乘逃生。

原因:紳士精神。

各方好處:婦孺優先逃生,紳士得到敬佩。

事例4:賣一捐一

事實:廠商每賣出一雙鞋,就捐一雙給需要的人。

原因:增加消費者購鞋動機。

各方好處:消費者買鞋可同時行善,廠商促進銷售、建立公益形象,受捐人得到需要的鞋。

評論

益處與善行的大小很難客觀衡量,因此若要評論四則事例的行義之舉,我會思考行義人可以從這行為中得到什麼好處。

事例1中的馮諼代孟嘗君行義,百姓免債,孟嘗君本身也是受益人-得民心,因此也會讓人懷疑馮諼及孟嘗君是為了得民心而做?還是真的苦民所苦?

事例2中的魯人朱家冒死藏匿季布,還託人推薦季布為官,事成之後,終生不與季布相見。冒死行義,之後避不見面,完全沒有得到什麼好處。高風亮節真的讓人敬佩,不過行事的清高程度,讓人覺得不合一般的人之常情。

事例3鐵達尼號上的士紳士在危險之際禮讓婦孺,除了得到敬佩,其它別無所求,也是讓人敬佩。

事例4廠商的賣一捐一活動,雖然可讓消費者、受捐者兩方受益,但是也會讓人懷疑廠商是真的想鼓勵消費者捐鞋?還是這是增加銷售的行銷活動?亦或是經營公司形象的公關活動?

因此,這四則事例若以行義人得到的利益來看,馮諼及孟嘗君得到的政治利益最大,再來是賣一捐一的廠商,再來是鐵達尼號上的士紳,最後是游俠仗義的魯人朱家。

魯人朱家出手相救沒有好處,甚或還要冒險,最讓人敬佩其行義的勇氣。士紳也是沒有實際利益,甚或要付出生命,讓人尊敬。至於馮諼及孟嘗君、賣一捐一的廠商,因為有利可圖,減損義行的純粹性。

阿公的故事

說完國寫,順便和兒子談談做好事這件事。

公公在家巷口的土地公廟服務,因為負責認真,也因為沒有人願意接手,已經當了好幾屆的主委。十年前左右新里長上任,想插手廟中業務,當主委的公公請新里長先來當志工服務,新里長表示里長處理里內宮廟事務天經地義,但公公堅持里長也是和一般人一樣先從服務志工做起,至於廟內事務,每月廟裡開會、清點香油錢時,歡迎新里長來䁂指導。

結果新里長不高興,竟然自行打造一個捐獻箱,趁廟裡無人時逕自安裝在廟裡。找律師打官司,指控公公為首的委員會覇佔土地公廟,公公因此為廟務跑了好幾年的法院⋯⋯

最後終於以不起訴結案。

公公主持廟務,公開公正,不支薪,唯一得到的便是我們閤家平安,還有心安理得。

行義 vs 受益

並不是做好事一定不能拿好處,但若做好事的同時也有好處拿,情況就複雜了。

對於人心中想做好事與想拿好處的動機比率,沒辦法證明或測量,行義的舉動容易讓人質疑其純粹性。

因此對做好事的人而言,可能被誤會,行義的效果也因被人質疑而打折。有人不想被誤會,有人乾脆放棄行動。原本可能成就的一樁美事因此無疾而終。

另一種則是因為好處而模糊了原本想做好事的動機,在兼顧兩件事的情況下,很難周全,需要妥協時,犧牲好處還是好事?還不如完全不考慮好處,做決定明白容易些。

因此別想好處,做好事就做好事。我希望你是個行動者。

利益迴避

最近打房新聞很熱鬧,因為出來打房和批評打房的立法委員,名下都有房子和土地,有人是真小人:批評央行打房措施太急太倉促,有人則是以租屋者自居,結果被問為何買房不住,質疑是否囤房。

既得利益者願意仗義直言、做好事有何不可?有些事真的需要能力或財力才辦得到,但是當行事有好處可圖時,最好還是迴避,或是誠實表白,除可避免眾人悠悠之口,也讓自己思考行動時可以清𥇦對準目標,專心做好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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